首页 >企业动态 >

环球焦点!四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时间:2022-07-07 09:35:11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环球焦点!四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资料图片)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

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结合实际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通知》要求,要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业联合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业联合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商业联合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商业联合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精彩图文
  • 基金是持有越久收益越高吗 有没有赎回费
  • 快狗打车和货拉拉哪个好 收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 windows徽标测试要怎么样才能通过呢?
  • 办银行卡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吗 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 中信银行信用卡下卡要多久 还款宽限期内还款算逾期吗?
  • 100万抖音音浪收入怎么算 兑换比例是怎样的?
  • 农行是国企还是央企 业务范围有哪些?

    Copyright © 中国商业联合网 - 专业的时事热点资讯门户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